当专利状态为专利维持时,权利人已经获得了专利权授权。专利维持是指在专利法定保护期内,专利权人依法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规定数量维持费使得专利继续有效的过程。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者授权之日至无效、终止、撤销或届满之日的实际时间。
专利权人在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应缴纳专利维持费,专利权人不履行该义务,将导致专利权终止。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专利维持费。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者授权之日至无效、终止、撤销或届满之日的实际时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被授予以后,自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但在1993年以前提出的专利申请授权以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5年,到期后可以再续展3年。在专利权获得后的期限内,为维持专利权有效,专利权人有按专利年度缴纳年费的义务。
专利重复授权是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由于主要技术特征构成的技术方案基本相同或等同,分别申请专利,均获得授权。专利重复授权既违背了专利的独占属性,又破坏了在发明人与国家或者社会公众之间专利“契约”的对价平衡机制。
专利重复授权涉及的法律问题不仅包括专利的独占性问题,还有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问题,以及“同样的发明创造”的认定等问题。
一般是自申请发明专利权当日开始往后计算20年的期限,如果是实用型或者是外观专利的话,那么期限一般是十年,不同的时候可能对于专利权的时间会有一定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