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侵权鉴定流程如下:
1、提出鉴定申请:专利侵权鉴定流程首先要提出申请。可由专利权人提出,也可由被控侵权人提出,最后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2、确定鉴定事项:是对整体技术方案的比较,还是对某些技术特征的比较。这也是专利技术鉴定中最重要、最关键的部分。
3、评估机构的选择: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应当在列入评估人名单并符合评估要求的评估人中随机选择和指定评估人。
4、评估人员的选择: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当向指定的人民法院提供评估专家名单,供双方选择,方便当事人行使申请人回避的权利。鉴定机构在双方无异议的鉴定人中组成专家组。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或者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人全部申请回避的,鉴定机构可以向委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是否成立回避理由,最终确定鉴定人或者重新选择鉴定机构。
5、鉴定期限:一般鉴定应在30工作日内完成,困难应在60工作日内完成。有法定情形的,可以暂停或者终止鉴定。暂停鉴定:受试者或受试者处于不稳定状态,影响鉴定结论的;受试者不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检查的,终结鉴定:不能取得必要的鉴定材料的;被鉴定人或者被检查人不配合检查,经工作仍不配合的;在鉴定过程中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其他情况下不能进行鉴定的。
6、出具鉴定书: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
7、接受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应由双方在法庭审理中质证,鉴定人应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鉴定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询问。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具有特殊知识的人出庭,经法院许可后询问鉴定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