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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600元如何定性?

2023-09-25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诈骗行为的主旨是指出小额诈骗行为不构成犯罪,只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只有达到一定数额的诈骗行为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诈骗行为的主体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行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产生错觉,从而骗取少量财物。诈骗行为的手段多种多样,包括编造谎言、伪造证件等。对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拘留和罚款。

法律分析

600元诈骗是不构成犯罪的,此时只能对该行为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因为只有诈骗行为达到三千元的时候,公安机关才会对诈骗案件立案侦查,因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时三千元,故在三千元以下的只能予以行政处罚。

违反了治安管理,但是不构成犯罪。因为数额较小,没有达到3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3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1)诈骗行为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各种财物,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利用欺骗的方法骗取其他非法利益的,如伪造证件,骗取结婚的,不构成本行为。

(2)诈骗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骗取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虚构事实,是指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侵害人的信任。虚构可以是部分虚构,也可以是完全虚构。

隐瞒真相,是指对被侵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以此哄骗被侵害人,使其交出财物。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持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是诈骗行为区别于盗窃、敲诈勒索、抢劫等行为的主要特征。由于行为人采取了欺骗手段,被侵害人并不清楚其财产权受到侵害,一般还误以为行为人在帮他办事或者互相合作。被侵害人表面上“自愿”地交出财物,实质上是违背其真实意愿的。

(3)诈骗他人财物的形式、手段多种多样,其手段有:编造谎言,假冒身份骗取财物;伪造、涂改单据,冒领财物;伪造公文、证件,骗取财物;以帮助看管、提拿东西为名,骗取财物;以恋爱、结婚、介绍工作等名义相诱惑,骗取财物;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等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

(4)诈骗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是指诈骗的数额接近犯罪的标准,或者多次诈骗公私财物的等情形。

结语

根据以上描述,诈骗行为的数额未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只能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处以5至15日拘留,并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然而,如果诈骗行为的累计数额超过3000-5000元,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诈骗行为的主体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侵犯的对象是各种财物所有权。诈骗行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使财物所有人产生错觉,从而骗取少量财物。诈骗行为的手段多样,如编造谎言、伪造证件等。对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拘留和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诈骗行为都是被认定为犯罪的,即使行为人在客观上带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欺骗他人或者是隐瞒真相的行为,导致他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但是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也是只能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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