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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方式有哪几种

2023-09-2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8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8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一、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规定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7)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8)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9)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设立流程怎么走

设立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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