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按规定,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工人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工人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