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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怎样调查

2023-09-29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离婚证据一般由当事人自行或委托他人调查。若当事人因权限无法调查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职权调取。且证据一般包括家庭暴力的照片、影像、证人证言、鉴定报告、报警记录等材料。

一、出警记录可不可以作为家暴证据

出警记录可以作为家暴证据。出警记录属于书证的一种,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获得出警记录方式如下:

1、接警出警记录当事人可以查询,同时可以请求警方就涉案事项的记录提供复印件作为当事人诉讼或维权的证据之一;

2、也可委托律师去派出所查询出警记录证明打印报警回执;

3、非当事人个人一般不能获得出警证明,但是可以在起诉后请求法官凭职权调取该证据;

4、可向法院申请调取。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

二、应由谁来提供一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以下情况例外: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需要鉴定、勘验的;

(4)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三、起诉之前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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