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官网办理:实名注册登录“北京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点击【申领免检标志】的在线办理;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填写申请信息】,对于交强险和车船税未联网或核查失败的,用户需提交交强险凭证、车船税凭证照片,点击【下一步】,选择邮寄地址,确认信息,缴纳费用即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