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如果要求确认无效,说明否认合同效力,就谈不上撤销或解除了。但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有权变更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