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
1.老师欠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2.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