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公司与员工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仍然具有劳动关系,该员工可继续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
一、政府劳务派遣工能转正吗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业上班。企业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正式工指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派遣工和正式员工区别是: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二、不签劳动合同加班没加班费如何维权
劳动者应当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三、企业被收购后员工怎么处理
企业被收购后并不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且连续计算,工作年限也不受其影响。如果公司被并购后,公司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高补偿年限为12年。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