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谓保险合同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以法定的形式,对除保险标的更替以外的保险合同的内容所作的修改或补充。例如:增减保额和保费,延长或缩减保险期间,修改保险责任范围等。保险合同的变更通常包括合同主体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效力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