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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解释如何界定非法采矿罪的罪名和刑罚?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最新司法解释:非法采矿罪的定罪量刑及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非法采矿罪侵犯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采矿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在于客体、客观方面、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的不同。非法采矿罪主观上为故意,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观上为过失。

法律分析

一、最新司法解释非法采矿罪该如何定罪量刑

1、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应定非法采矿罪。对犯此罪的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非法采矿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1、客体不同。

非法采矿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则是社会的公共安全,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中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不同。

非法采矿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虽有采矿许可证,但不按采矿许可证上采矿范围等要求,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在生产过程中,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

非法采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国营和集体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还包括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

4、主观要件不同。

非法采矿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观上为过失。

结语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对于非法采矿罪的定罪量刑,行为人擅自采矿、进入禁止区域采矿或非法开采特定矿种等情节严重行为,一般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而与非法采矿罪相比,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主要涉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此外,非法采矿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或自然人,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则包括工厂、矿山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主观要件上,非法采矿罪表现为故意,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正):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 第十八条 国家规划矿区的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范围、矿山企业矿区的范围依法划定后,由划定矿区范围的主管机关通知有关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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