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不同的。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指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到,但因为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不再继续劳动关系的情况。劳动合同的终止,主要指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的情况。无论是解除还是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都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是否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1、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
2、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完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而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比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不一样。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用人单位可能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