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义务补足公司出资不足部分,如果在公司破产是股东仍然不能补足,只能起诉该股东,不足部分会变成股东个人债务,由股东承担责任。当然实际上能否真正追讨到受股东是否有经济能力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