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劳动争议期间应继续上班,除非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违规指挥危及劳动者安全的情况下,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享有多项权利,如平等就业、劳动报酬、休假、安全保护等。劳动者应完成任务,遵守纪律和道德规范。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支付报酬等情况下,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只有没有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继续上班。
劳动者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但是,也有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只要任何一方没有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均应继续上班。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除外。
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一系列的劳动权利,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劳动争议期间,若双方未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仍应继续履行工作义务。仅在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或违规指令冒险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时,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法规为劳动者保障了权益,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及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三条 【调解方式】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