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亲属探监走什么程序
1、非亲属探视服刑人员需到监狱的狱政部门去办理手续,以帮教的名义,进行探监。根据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二、探监有什么规定
1、当事人要探监的,需要的手续包括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身份证件。
2、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3、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只有在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