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四十四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 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