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仲裁结果是不能再次要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并形成仲裁协议后,除仲裁协议无效,双方当事人不能再将案件提交人民法院;同时仲裁机构实行“一裁终局”,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能上诉或者另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