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关系破裂,男子可以积极回应诉讼。在责任方面,该妇女属于过错方。如果男子能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该女子作弊,男子可要求赔偿。在儿童监护问题上,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谈判失败,法院可以决定孩子的监护权属于谁。父母离婚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一般用来决定孩子生活在哪一边。哺乳期儿童和2岁以下儿童一般由妇女抚养。
一、双方离婚后如何划分抚养权
离婚后,法院将根据不同情况对孩子的监护权属于谁作出不同的判决:
1、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的监护权达成一致,并根据双方的意思出具判决;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法院将按照一人抚养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3、法院将参照子女的年龄、性别等因素作出判决。通常,两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妇女抚养,两岁至十岁之间的子女法院将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十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子女的意见。双方协商子女抚养权,一般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子女较小,与母亲相处的可能性较大。假如是两个孩子,一般父母各养一个,孩子十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孩子的意见。
二、离婚后该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和对方争取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中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围绕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收集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