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响,规定需要夫妻离婚时自行协商子女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与父亲同住: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父亲同住;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同住。
2、父母双方同意两周以下子女与父亲同住,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
3、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优先考虑:
(1)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同生活。
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
5、父母双方对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共同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6、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允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