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调解土地纠纷,若调解成功则签订协议书,若不成则进行行政裁决。确权土地后,只需证明权属清楚、产权资料齐全,即可继续颁证。若异议发生在登记后,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但成本高。
法律分析
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这种方式很容易出现一方反悔情况,说服力不强。靠政府解决,一般政府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签订调解协议书,如果调解不成,则进行行政裁决,也就是有关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照法律对纠纷作出的公正的具有约束力的处理决定。在处理好土地纠纷问题,明确了需要确权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责任人之后,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要能够证明争议土地“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就可以继续颁证。另外,注意一点,如果土地权属争议发生在登记发证后,那么异议人只能在法定期限内对颁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诉讼成本是很高的。
拓展延伸
土地权属确认与纠纷解决的最佳实践
土地权属确认与纠纷解决的最佳实践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在处理土地权属确认及纠纷解决时,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和实践经验。首先,确权阶段需要准确收集和整理土地权属相关证据,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权属证书等。其次,解决纠纷时应采取多种方式,如调解、仲裁或诉讼,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此外,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土地登记、备案和交易制度,提高土地权属确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土地权属确认及纠纷解决的认知,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综上所述,土地权属确认与纠纷解决的最佳实践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以确保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土地权属确认与纠纷解决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在解决纠纷时,应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和实践经验,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如调解、仲裁或诉讼。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登记、备案和交易制度,提高确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土地权属确认及纠纷解决的认知,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确保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