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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证人证言?

2023-10-05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证人证言的规定是:

1、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2、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4、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一、刑事案件证人必须出庭吗?

我们知道,民事案件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刑事案件的证人是否必须出庭呢?这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第一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控方证人一般是不需要出庭作证的。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是八种法定证据种类之一,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通过询问证人,形成了证人证言笔录,如果侦查机关装入证据卷中,那么,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该证人证言经过控辩双方的举证和质证后,由法庭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认定,最后决定其是否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在这种情况下,证人是不需要出庭作证的。但是,如果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第二种情况,辩方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刑事案件的侦查权由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来行使,而辩护律师没有侦查权。如果在审查起诉或审理阶段,辩护律师发现可作为辩方证据使用的证人,可申请其出庭作证,证明案件的相关事实,当然该辩方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经过法庭的同意。

二、离婚开庭让旁人说话吗

首先,在离婚庭审中,“旁人”的地位并不好界定,从广义上讲,除了夫妻双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外,都可以叫做“旁人”。比如会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参加诉讼。如果当事人未申请不公开审理,还可能会有公民申请旁听。但不管是诉讼参加人,还是旁听人员都需要遵守法庭秩序。对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来说,庭审需要保证这些人的发言权,证人需如是陈述证言、鉴定人应真实表达鉴定意见。在审判人员主持下,证人、鉴定人等可以接受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询问。对于旁听人员来说,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就坐于旁听区。不得随意喧哗、接听电话、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所以旁听人员在庭审过程中,务必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及言行,避免干扰法庭审理。对于不遵守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会予以警告、训诫、责令其退出法庭或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更严重的情况下,比如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的,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成年子女可以证明父母感情破裂吗

若未成年子女在8周岁以上的由其出庭作证是适宜的,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因此,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可以作为证人证明父母感情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第五十七条

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第五十八条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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