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自家房里养猪几头并不违法,但也要注意合理处理养猪产生的废污,要做无害化处理,不能影响居住环境。但是如果规模养殖生产,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选址。建设地址不能在划定的基本农田、禁养区等禁止建设规模养殖场的区域内。养殖户意向性建设地址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农业农村部局,县农业农村局会联合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到现场进行查勘。其次要办理相关手续。查勘选址符合要求后,养殖户需分别到农业农村、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还必须办理畜禽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九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