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的流程有以下这些:
1、了解行情:了解一下房价走势和市场均价。
2、放盘赎楼:委托中介挂牌出售或者自己发布出售信息,提前还清贷款并解除抵押。
3、买方咨询:购买者表达购买意愿并实地看房。
4、产权核验: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核验,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5、售楼谈价:买卖双方针对房价等问题进行协商。
6、交定金、签合同:协商一致,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签订定金合同或买卖合同。
7、办理房贷:卖方协助买方前往银行办理房贷。
8、交房:水电、物业、电视、电话等费用的交接,最后交钥匙。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一、民法典中按揭房无房产证怎么买卖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得买卖。如果要出售,只能是由买卖双方签下合同,等房产证办妥后才能进行过户。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的,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买方,自然就不会有保障,相对而言,买方的风险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