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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损害赔偿财产损失如何举证

2024-05-1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离婚损害赔偿的主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离婚中的无过错方提供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则根据受害人的精神伤害程度、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权情节等因素来确定。财产损失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而离婚损害赔偿主要涉及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害。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婚损害赔偿财产损失如何举证

财产损失不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两种,赔偿的数额依据对方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因素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怎么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一般应以无过错方遭受财产上的实际损失为限,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因离婚而受到的财产期待权损失除外。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还可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可结合多种因素酌定。

这些因素主要包括:

(1)精神损害程度,即受害人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

(3)具体的侵权情节,可以根据过错方侵权行为方式、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等综合考虑其情节之轻重;

(4)其他情节,如双方结婚的年限,过错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过错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损害不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所以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而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依据对方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因素确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形式。物质损害赔偿应以无过错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而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则需考虑多种因素,如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等。根据法律规定,财产损失并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畴。因此,在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时,应注意区分并合理依据法律规定确定赔偿的类型和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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