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单位 法人代表 身份证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 营业执照 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用人单位办理 社会保险 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