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工资基数的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工资基数的3%,其中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4.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缴费比例根据单位风险程度确定,通常为0.2%到1.9%,由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缴费比例通常为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在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工资基数的20%,其中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4%。
河南社保基数如下: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以上一年度职工本人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
1、当职工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就应当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来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2、当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就应当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3、当职工本人工资收入在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的,就应当按照实际计算出来的数值为缴纳基数缴纳社保。
综上所述,缴纳社保的基数越高,需要缴纳的保费也会越多,但同时在退休之后能领取到的养老金也就越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