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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著作权质押?

2024-03-2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p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质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p

一、质押与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留置为法定担保方式,留置权的成立,不依赖于当事人的合意,而直接源于法律规定。质押的成立,须当事人达成合意,质押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留置权人与人均占有对方的财产,留置的占有,依主合同发生。质押的占有,依质押合同发生。留置权从内容和顺序来区分有“两次效力”。留置的效力,即拒绝返还占有的动产;变价清偿的效力,即经地一定宽展期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质押并不分为两次效力。当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合同担保的方式

合同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定金担保、留置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如何定义是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受偿动产出售价格。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动产为债权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折价或者拍卖动产,优先受偿出售动产的价款。权利质押是指依法可以转让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股份和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其他可以依法转让的权利作为质权标的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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