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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原因主要有哪些

2024-03-1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合同变更的原因如下: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5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合同。

一、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土地租赁合同本质是租赁合同,其解除情形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3)情势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势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

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的条件如下:

(一)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

(二)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

(三)须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由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引起。

(四)须情势变更是当事人所不可预见的。

(五)须情势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三、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区别在哪里

一、不可抗力一般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履行包括全部不能、部分不能、永久不能和一时不能。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并不要求合同无法履行,情势变更后合同即使仍然处于能够履行的状态,但如果履行合同过于艰难,或者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其结果与订立合同时的目的相违背,按原合同履行必然导致显失公平;

二、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当事人只要依法取得了确切证据,履行了法律规定的通知义务、防止损害扩大的义务等相关义务,不履行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而情势变更情况下履行合同将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故因情势变更而引起的风险应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但当事人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必须请求法院作出裁判,而不能当然地导致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三、不可抗力包含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三层含义,而情势变更只是因不能预见的事由引起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这种不能预见事由不限于不可抗力,还包括意外事故及其他事由,而且是否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在所不问;

四、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而情势变更在中国民事立法中未作规定,只是司法实践中曾由最高人民法院以批复的形式承认其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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