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是由在诉讼案件中的败诉方来承担,具体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会在其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中标明。但是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诉讼费也是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