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分割正在偿还贷款的房屋:
1、一方婚前办理抵押手续支付首付,婚后取得产权证并在产权证上注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抵押手续支付首付的一方的,虽然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仍应认定抵押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婚前办理抵押手续,支付首付,婚后以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离婚诉讼期间未取得产权证的,夫妻双方能够就房屋所有权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
3、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办理的抵押手续,支付首付款,取得产权证并证明的权利人为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