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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与借款的关系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后借款若用于家庭开支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

一、借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借款,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谓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

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为其个人财产的,须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的借款是用于家庭开支的,那么就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一方借款未用于家庭的生活,只是用于个人开支,那么就属于个人债务,那么就由个人的借款方来偿还,不属于婚内夫妻的共同债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财产等。对于婚后的借款,若用于家庭开支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若用于个人开支则属于个人债务,由借款方个人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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