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按揭且取得房屋产权证,共同还贷则归婚前按揭一方所有,共同还贷部分需补偿;婚后按揭则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协商分割或法院判决;离婚期间未取得产权证需协商或法院判决,但法院不宜判决产权,可先由一方使用房屋。
法律分析
1. 夫妻一方在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支付首付款,取得房屋产权证。婚后共同还贷,房屋产权仍归婚前按揭一方所有。共同还贷部分应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2. 婚后按揭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如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3. 夫妻一方在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支付首付款,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若在离婚诉讼期间未取得产权证,双方应自行协商如何处理房屋。如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屋,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