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是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如果符合5年的这个条件,且经共有人一致同意的,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一、共有人应有份额能否转让公司有没有什么例外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房产证能写几个人的名字
买房时,通常可以写下买房人的名字,而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可以加上共有人。添加共有人时,可以指定每个人的份额,第一业主名下是房地产权证。房屋份额一栏为共有,其他共有人只是持有房地产产权共有证。如果是夫妻二人买房,也没必要,因为只要有任何人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
三、北京商品房买卖政策
北京自住房买卖政策
1,自住房是自住型商品房,性质是商品房,不是经适房,因此不需要限制其出租、用于居住的行为。
2,如果擅自改变居住用途,如出租商用,或是擅自打隔断等,肯定是不允许的。
3,目前北京自住房的政策规定显示,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