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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

2024-03-1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律师分析: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争议标的a代理费计算满额(RMB)

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2)5万元至20万元部分,a×6%9000元+5000元=14000元(20万元满额);

3)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a×5%15000元+14000元=29000元(50万元满额);

4)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a×3%15000元+29000元=44000元(100万元满额);

5)100万元以上部分,a×1.5%a×1.5%+44000元。

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协商,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办理外地案件,北京周边600公里以内的,代理费不低于6万元;超过600公里的,代理费不低于10万元。具体代理费按照双方协商确定。

5、如果当事人觉得对案件结果没有把握,也可以按照风险方式代理,即按照追回款项的一定比例的份额收取,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一般而言按照标的额的10%—30%)

二、风险代理的案件,双方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并且当事人原则上提供担保。

在以上参考标准的基础上,当事人可与律师充分协商,确定最终的代理费用;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案件可以减半收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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