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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几天办出生证明

2024-03-2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主观:

当一个家庭迎接自己宝宝出生的那一刻,相信那都是无比的幸福。然而接下来家长们就要为新生儿宝宝及时的办理各项手续了,比如新生儿 出生证明 ,以免耽误宝宝以后的入托上学等事宜。那么,新生儿 出生证 明办理时间是多少?下面 网 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新生儿出生证明《出生 医学证明 》是具有法律效率的医学证明,为确保您宝宝出生证明的完整有效,请您配合做好如下事宜。 注意事项: 一、《出生医学证明》必须要有您宝宝的名字。如果您宝宝的名字尚未取好,请您和家人尽快取好,以便及时办理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请在您分娩后一月内,由宝宝父亲或母亲携带 准生证 、双方 身份证 到宝宝出生医院办理宝宝的出生证明。 三、须填写内容包括:准生证明号码、新生儿姓名、双方身份证号码、新生儿申报 户口 地址。因《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医院将无权更改,故要求填写字迹端正清楚,并仔细核对院方所填写内容,有疑问及时提出,确保填写内容正确无误。 四、办理出生证明时间:周一至周日正常上班时间。 对于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时通常需要提交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婴儿回国使用的 护照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婴儿父亲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 结婚证 》以及当地落户所需的其他证明。 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 常住户口 的,需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的,需提供 亲子鉴定 证明。 集体户口 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 办事 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除外。 带上宝宝妈妈的身份证、 结婚 证、 计划生育 服务手册到节省医院,由院方提供出生证草稿,然后到妇幼保健站开正式的出生证明,在带上妈妈的户口不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这些都要在宝宝出生后一月之内办妥。在宝宝妈妈生完三个月之内到计划生育指导站落实节育措施后,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单位盖章,拿着节育措施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证明到 计生 委办理 独生子女 优待证,我们这里是走这些手续,可能地区之间会有一定的差别,你要细心一点问仔细了,否则你会多跑很多冤枉路的,祝你顺利!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盛自治区、 直辖市 为单位统一编号。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 需分娩后一月内,由宝宝父亲或母亲携带准生证、双方身份证到宝宝出生医院办理宝宝的出生证明。希望我们的文章可以在您困惑的时候给到您一些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网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母婴保健法》规定,由依法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法定医学证明,是世界各国通用的人口原始记录凭证。其法律效力是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母婴保健服务的凭证;为其它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签发;家庭接生的新生儿,由接生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加盖出生医学专用章后签发。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登记机关保存《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出生医学证明正本交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保存。医学证明副页必须由户籍登记机关拆切,私自拆切视证明无效。在常驻地以外跨省异地出生的新生儿,可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常驻地申报户籍登记;不得以外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的方式重复收费与发证。在台、港、澳或境外出生的新生儿可以凭出生地签署的出生医学证明文件到境内常驻地妇幼保健机构确认登记后,办理户籍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自2003年起,增设为三联。接生单位、户籍登记机关、新生儿父母。《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窃等丢失原始证明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审核,情况属实给予补发。补发的办法是: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婴儿,由原签发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到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公证,取得出生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公证书》是办理出国手续的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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