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生前作出决定哪些人是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行动建议:遗产继承原则上均分,不均分为补充,即法定继承人在同一顺序内部一般是平均分配,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生活特别困难的继承人,可以适当照顾,又或者长期共同生活,对被继承人照顾赡养比较多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于有扶养能力拒绝扶养,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予分割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