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第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第四、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3种观点: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如下:1、含义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5、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