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偷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4-08-2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根据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或者边境的,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判处行为人缴纳罚金。如果行为人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集团的首要分子,要对行为人加重处罚,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 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越境,指越过国 边境。其中,国境是和邻国的国境线,边境是指实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即大陆与属于领土但未对其实施有效管理的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大陆与香港地区的分界线。越境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签证或其他诸如边境公务通行证、过境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出入境证件。
组织偷渡罪立案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组织偷渡罪立案标准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只要行为人有上述情节之一的,其公安机关即可予以立案。
如果没有上述证件或虽有上述证件但为伪造或变造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出入境证件而越境的,则都是偷越国 边境。如果对企图偷越境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即可构成本罪。所谓办理,在本罪中是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图偷越境人员利用职务,非法签发护照、签证等有效证件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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