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入方):
一、乙方因需要资金周转,现就借款一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详见附件一(借款收据)。
三、借款期限为天,自甲方的汇款到达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之日起开始起算(开户行:,户名:)。借款期满,乙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全额偿还给甲方。
四、借款用途为,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五、乙方应当按期还款,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借款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借款延期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期届满,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全额归还甲方的款项,乙方如办理续借款手续,需重新签订借款协议。
六、借款利息:从出借日开始,借款利息按月息2%的利率计算。
七、违约责任:
1、若逾期还款,乙方还须向甲方按每日100元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全部借款、利息给甲方为止。
2、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等合理费用)。
八、乙方在此承诺,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全额归还甲方出借款项的本金和延期付款引起的利息、费用等。自愿接受有管辖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乙方将名下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产权证号:,抵押给甲方并办理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保证在借款没有偿还完毕之前不减损房屋价值。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已收到甲方借款,本合同即时生效。
十一、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管辖地是人民法院。
甲方(出借方)(签名)
乙方(借入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