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单位(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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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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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概念与定义:
1、保安员:指由乙方向甲方服务地点派遣的保安人员。
2、规章制度:指乙方的《保安服务规范》及甲方制定并经乙方确认的各项规章制度。
3、保安服务费:指甲方向乙方按月按人数支付的总服务费,其包含了每名保安员当月的工资、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乙方缴纳部分、乙方的管理费。
一、 乙方提供保安人数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和工作时间
1、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提供保安人员名,其中含 管理人员,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提前1个月向乙方书面提出增派服务人员编制。
2、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保安人员服务地点位于: 。
3、工作时间:每人每天工作 小时,每月休假不低于 天,按岗位要求每天24小时须不间断值班。
二、 保安员的要求
1、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无违法犯罪记录、作风正派,组织性、纪律性、原则性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全心全意维护甲方安全,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2、应确保派驻到甲方的保安员经过岗前培训,培训科目为(一到两周的军训及消防安全知识、基本礼仪培训),懂得防火、防盗、防灾害性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的保安员不得派往甲方。
3、乙方所派保安员应严格履行保安员职责,甲方有权定期对所有保安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对保安员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三、 保安报酬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每月 日之前提供发票,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保安服务费 元/月/人,共计服务费用 元/月(大写: 人民币)。如甲方逾期未能支付,按每天0. 1%的标准支付违约滞纳金。上述日期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对保安员不胜任岗位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重新派遣合格保安员至甲方服务。在等候新保安员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可视实际情况调配其他队员互补加班,此种互补加班所产生的加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工作需要调配保安人员加班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派遣甲方现场进行保安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由乙方承担 。
4、政府部门调整社会保险导致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的,则本条第1款之保安服务费相应上浮;政府部门调整最低工资等标准的,则本条第1款之保安服务费及第3款之加班费相应上浮。
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四、 保安员的管理及调换
1、保安员应按照甲方指定的着装要求上岗,服装整洁,无污渍异味。
2、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私自换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换班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换班。
3、乙方派驻的保安员由甲方进行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员的保安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对于保安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方要求更换保安员的,应提供书面通知并附相关证明、说明材料。
4、甲方有权对保安员实际工作状态按月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显示不能够胜任工作的保安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方要求更换保安员的,应提供书面通知并附相关考核、说明材料。
5、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以外的事务,由此造成对甲、乙方或第三方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单位的“保安员”与乙方保安员进行混合执勤,甲方工作人员除外。
7、为有利于保安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乙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保安员,同时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且应确保在保安员调换交接期间不能中断服务。
五、 保安员的人身伤害责任
1、乙方负责为保安员购买各项社会保险,保安员在工作岗位上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的,由乙方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承担,甲方无须承担责任。如因甲方要求保安员执行保安职责以外的工作或要求保安员执行职责以内的工作但甲方有过错而使保安员受伤、致残、死亡的,由甲方负责理赔,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六、 甲方财产损失责任
1、甲方应对其财产购买财产保险。在服务过程中,如非因乙方保安员过错造成的甲方财产遗失、损坏、被盗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财产理赔。
2、乙方及其人员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或因乙方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乙方最高赔偿数额不应超过当月服务费总额,其余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另外,乙方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乙方对甲方的赔偿责任有以下豁免:存放于公共部位的现金、金银珠宝、古董文物、有价证券、商业资料、信函邮件及其他难以确定价值或存在的物品。
4、因以下情况之一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七、 保密条款
1、乙方保证,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同时,乙方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亦对其在甲方服务期间获得的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如乙方保安人员未履行上述义务,乙方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八、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就合同相关部分进行变更。
2、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若无故随意解除本合同的,将承担两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市政建设、自然灾害、战争或者其他情形)。如果不可抗力持续15天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九、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一方发生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两个月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本合同自守约方通知到达违约方处自动解除。【甲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2、如甲方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提供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欠付的服务费及两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或乙方保安员的严重过错给甲方带来重大损失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签订、生效、履行、解除均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除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甲方另行拟定相关工作细则,须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