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
乙方:___
射洪县金华镇中坪村安全饮水集中供水工程是利用上级投资兴建的一项惠民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规章,结合我村实际,金华镇中坪村村委作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给进行供水管理(以下简称乙方)。为规范双方权益,加强工程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自来水工程的效益发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本承包管理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水厂承包给乙方进行供水管理。
国家投资建设的输水管道,配水主干支干到所供水户的水表管道、机泵2台、机井一眼、蓄水池一个、蓄水塔一个、管理房屋、供电设施等由乙方使用管理。
二、承包内容
乙方承包经营中坪村安全饮水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在承包期间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供水收费,并向甲方交纳承包费100元/月,承包费一次性收取3年。(中坪村四社、五社用水户按1.2元/吨收取水费,享受时间五年,但是不包函净水费用;到期后按其他用户水价执行)。
四、承包期
承包期为3年,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主要负责供水价格协调,水质监测和供水监管等工作。项目所在地队要负责协调和处理自来水厂与群众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保证供水环境良好。
2、甲方和项目所在地队有权监督乙方要首先保证项目区内的用水户供水。
3、甲方和项目所在村有权对供水设施的安全、规范操作进行监管。
4、甲方如发现乙方严重违反有关供水操作规程,在群众中造成重大影响,有权中止本承包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供水法律、宣传节约用水知识;积极主动协调村干部和用水户的`关系。
2、乙方必须对聘用职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承包期内如发生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承包期间有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和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乙方有权根据职工的生产技能、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4、承包期间机井、水泵、水塔、配备水干支管道、供电、管理房屋、围墙大门等设施乙方负责日常保养维护,设备的更新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要依法保护供水工程,维护工程设施完好和安全,保证向用水户及时足额供水。
5、乙方要接受甲方的价格指导和约束,不得擅自提高水价,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到户水费由水厂安排的管理人安排人员收缴,水厂按各户水表计量收费,新增用户上户费由村上收取,水费同其他用户一样。
6、新增国家项目所增加的管道等供水设施,属于甲方所有,在承包到期后,无条件移交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