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广告商): 乙方(广告代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现有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刊登广告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第三条 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1.乙方承揽的是属于 年已在甲方媒体上刊登过的广告信息的老客户,按收费的20%提取代理费。
2.乙方承揽的'是属于 行业 年未在甲方媒体上刊发过广告信息的新客户,按收费的30%提取代理费。
3.乙方承揽的是 行业以外的广告信息客户,按收费的50%提取代理费。
第四条 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第五条 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第六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第七条 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第八条 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第九条 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