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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篇2

2024-07-1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一、消防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

  二、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三、消防档案应按分类和归档内容组卷,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并及时更新档案资料,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

  四、消防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登记、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志愿(专职)消防队名单、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辖区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检查记录和法律文书、本单位火灾情况记录等。

  五、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等工作。

  六、未经领导同意,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转借他人使用。

  七、调阅档案要及时登记,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抄录、复印、拍照,借出的文书档案要及时收回。

  八、档案保管期限:每日工作记录为3个月,每月工作记录为一年,其余材料为长期。

  九、应当每年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保管期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编制销毁清册,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宾馆饭店的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检查是否切断电源及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检查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火源是否妥善处理等情况;商场市场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场所有无吸烟现象;公共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医院工作人员应检查病房药品可燃包装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二、防火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每日进行不少于3次(其中夜间2次)。

  1、 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要求;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8)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营业结束时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三、防火检查制度

  1、 防火检查由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

  2、 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要求;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设置是否满足ga703的规定;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10)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2)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4)宾馆饭店、学校和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对厨房、灶间烟道每季度清洗情况进行检查;商场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应检查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室外市场应检查是否违章在高压线下两侧5m以内摆摊设点;医院应检查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学校应检查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1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归入单位消防档案;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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