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如果租房合同中有相关规定的,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对于无法估计价格的可以请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再进行赔偿。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1、对房客的有关信息,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做个相应了解,排除掉一些不靠谱或不合眼缘房客。
2、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以下内容: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时付款、房屋租赁押金;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房客未租满约定期限如何处理。另外最好约定一下提前多久缴纳房租。
3、可以在租赁合同上备注一下出租房屋剩余的电和天然气数量,房客退租时可以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