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值税是指购房者在买一套房子时的合同成交价,减去业主在购买此房时的交易发票价格,按照中间的增值部分征收税费,是为增值税。
如果房子买了两年以上的话,那么卖出去就不用缴纳增值税。这是北上广深之外的地区的征收政策。如果是北上广深地区,那么就算房子买了两年以上按照5%的利润收入征收增值税。
1、增值税(约为房屋售价的5.5%,满两年免交),原业主缴纳。
2、个人所得税(房屋售价差额的20%或房价的1%,家庭唯一住房可申请免税),原业主缴纳。
3、契税(90平米以下为房价的1%、90-144平米以内为房价的1.5%、144平米以上为房价的3%,应办理相关优惠手续),买家缴纳。
4、房屋转移登记费80元,买家缴纳。
5、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费(过户费,有些地区已取消)(住宅3-4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买卖双方缴纳。
6、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如果原业主已经交过,则办理转移到买家名下即可。原业主已经交过的买家可不交,否则应补缴。
7、土地收益金(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依次为1%、2%、15%,商品房不缴纳此费)。原业主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