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
在这个环节,买方一般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有时卖方会要求买方缴纳一定的定金。
2、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协议上应明确注明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万元作为首付款其余资金申请贷款等)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
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需注意的是有些银行会只接受指定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而有些银行则没有要求因此购房者在评估前要先咨询贷款银行。
4、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
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需注意的是目前有些银行已经推出了无担保的二手房贷款,因此购房者在办理房贷前要明确所在银行对担保费的收取。
5、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
8、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经鉴证的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9、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10、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所有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