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认购书后定金可以退的,认购书违反国家规定、属于无效。建设部对此有明文规定:除购房合同外的开发商签订的其他各种名义的诸如房屋认购书、诚意金等属于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房屋认购书也称之为购房意向书,是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意向其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
1、交定金不能用口头协议:如果购房者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对于自己所支付的定金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而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那么这种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这样就会没有法律的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当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时候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会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没有想到在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2、定金不具有强制性:定金的条款一般来说是不具备强制性的,它只是具有一些指导性,购房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3、注意定金条款的陷阱:如果购房者需要支付定金,那么肯定会和开发商那边订立定金条款,但是条款一般只有在购房者已经把定金缴纳的情况下才会生效,所以大家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谨防有的不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4、明白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订金之间从法律方面来说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是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但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