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户籍:
(1)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2)本市户籍已婚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
2、非杭州户籍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1、落户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未满5年的,须落户满2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住房。
2、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需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
4、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杭州首付比例共分商业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商业按揭贷款购房:
1、买方商业按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比例70%;
2、买方商业按揭贷款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最低首付比例50%,贷款比例50%;
公积金贷款:
1、买方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比例为80%;
2、买方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贷款比例为60%;
3、买方公积金贷款购买三套以上住房,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