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今年1月15日起,个人到柜台和自助查询机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第3次起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每次25元降低至10元,通过互联网查询及每年前两次到柜台和自助查询机查询继续实行免费。
市民办房贷、车贷、信用卡等业务时,商业银行不得要求消费者自行提供信用报告,也不能将查询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重庆征信报告打印网点(图字版)